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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第21章】
Book of Deuteronomy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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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第21章】|Book of Deuteronomy 21

【在应许地持续蒙福的定律】

GK611晨祷生命读经

主讲:陈惠菁姐妹+陈炎明牧师

27/08/2019

前言:


申命记第21章是神继续晓喻以色列人如何能够在神所应许之地持续蒙神祝福的定例。在圣经中,地算是一个有生命的个体。当人犯罪的时候,土地就被砧污,地就受被咒诅,就不为人效力。所以,持守土地的圣洁是持续蒙福的关键之一。所以让我们从这一章里面,神如何定下一些给以色列人,在日常生活中处理人、事、 物的条例中来学习,使我们能够在神所赐的土地上持续成为蒙福的子民。

一、谋杀案除罪的条例(V1-9)


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谁杀的,2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直量到四围的城邑,3看哪城离被杀的人最近,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母牛犊,4把母牛犊牵到流水、未曾耕种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犊的颈项。。。8耶和华阿,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这样,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这里说到无头公案的处理方法。就是人若在荒野被杀,却不知道凶手是谁。最靠近凶案现场的城市,那百姓就要起来负起责任。该城的长老连同祭司, 就要牵一只母牛犊到山谷在溪水边打折他的颈项,誓言对谋杀之事毫不知情,求神赦免百姓,除去流无辜人血的罪。

•这里让我们看到就算这一宗跟百姓,甚至祭司长老没有直接的关系的谋杀罪,他们都不能够视若无睹,不能说事不关己就算了。 因为,只有血债血还,才能满足神之公义,而只有流血,罪可得得赦免。所以神百姓,尤其是权柄者,虽然找不到凶手,我们还是必须要担起责任,使土地不被站污,能为人效力,使人能在神所赐予的土地上蒙福。

•今天作为神的子民,当我们看到不公不义,甚至是违反真理的事,凡是对人的身体、社会、道德可能造成危害的情况,我们绝不能说事不关己,所以就置之不理,我们都该合力除去那罪行。如LGBT, 我们要教育下一代,是他们能按真理生活,避免错误的婚姻伴侣取向。香港的问题,不能说不关事。我们都有责任。

•往往能够对抗这些罪的权势的方法就是举起手祷告。感谢神,我们从这星期五开始又有另一轮的40天敬拜祷告会,让我们能为这不同群体的需要,教会、社区、国家能持续蒙神祝福来代祷代求。相信透过我们的代祷,必摇动神的手复兴土地,转化人心。


二、娶战俘为妻的条例(V10-14)


10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交在你手中,你就掳了他们去。11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恋慕他,要娶他为妻,12就可以领他到你家里去;他便要剃头发,修指甲,13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然後可以与他同房。你作他的丈夫,他作你的妻子。14後来你若不喜悦他,就要由他随意出去,决不可为钱卖他,也不可当婢女待他,因为你玷污了他。

以色列人在战争胜利后,可与被俘掳之妇女成婚(只应用于从迦南以外被掳来的妇女)。神容许当时的以色列民纳被俘掳的外邦女子为妻,但如果有一天若不喜悦她,就要由她随意离去,但不可亏待她,也不可卖她。今天,我们当然不能纳妾,也不可随便休妻,因为属神的婚姻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

在V12-13说到成婚之先,要剃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 。除了女子必须行洁净礼外,其次更是使这婚姻不是因情慾催逼而生的,是有過程的,这牽涉到要尊重對方,尊重婚姻的問題。

•婚姻是一生一世的事,确实不可以草率。婚姻教育,婚前辅导都是有必要的。这些都是能更好的预备相爱的人走入幸福婚姻的帮助。

•被掳女子的洁净仪式包含着彻底清理自己过去的生活习惯,进入以色列共同体开始新生活,学习遵守以色列神的律例典章。这也可以应用到夫妻同一信仰,有同样价值观和同心建立一个属神家庭的重要。

•我们这些等候主耶稣再来的新妇,更是有必要在主耶稣在来之前,剃头、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等等。叫我们做主毫无瑕疵的新妇。

•最近女儿和男朋友分手,看到她终日以泪洗脸,确实心疼。但是深一层的思想,如果他们没有共同的信仰,人生价值观不同,长远走下去其实也是痛苦的。就算是有同样信仰,但夫妻间属灵层度差距太远,其实也是婚姻和事奉神上的挣扎。


三、长子继承权的条例(V15-17)


15人若有二妻,一为所爱,一为所恶,所爱的、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16到了把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时候,不可将所爱之妻生的儿子立为长子,在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以上,17却要认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为长子,将产业多加一分给他;因这儿子是他力量强壮的时候生的,长子的名分本当归他。

这里我们虽看到一夫多妻的制度。但这并不是鼓吹这样的行为。那只是因为当时的邪恶世代与启示未完全显明而暂时存在的制度。但我们知道圣经明确地规定了一夫一妻制才是神所喜悦的。

在东方社会,长子在家庭中享有特别地位,可从父亲得双分产业。这条例的成立是为了保障那些不受宠爱之长子的权利,以及禁止父亲无故废掉长子所当承受的双倍产业,或凭私意将这份权利给予他宠爱的妻子所生的儿子。

•分赐产业的权柄也在神手中。人不可因自己的私欲篡改神的条例,这是神所不喜悦的。


四、处置悖逆之子的条例(V18-21)


18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19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20对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21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

孝敬父母是神在十诫所里的诫命之一。是神所看重的。这是关于惩罚悖逆之子的定例。在以色列社会中,父母的权柄是受十诫保障的人伦第一法则。因此,污辱或轻看父母权威的人,被视为是破坏神的神圣创造地位秩序和蔑视神权威的人。根据神的条例,这人要被带到城门,就是长老听案件、判曲直的地方;借着公开的刑罚,从共同体社会中被除去。这让我们看到,子女顽梗悖逆,行为不当,父母有责任管教,社会也有责过问。这里说到,父母要把儿子亲手交出来,他的恶不单影响父家,还影响了全村的人,成为困扰。

•上星期六跟师母还有箴唤同工去上一个Focus of Family举办有关如何成为父母导师的课程。结束之前讲师就播了一段影片,就是大家所熟悉的NTUC保险公司的短片“世上最糟糕的父母”。当中提到这孩子从小,父母给他的都不是最上好的物质享受。但就因为这样,造就了今天优秀的他。所以父母必须拿起管教的仗,不可溺爱孩子。对父母来说,要把儿子亲手交出来给别人去处罚,实在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曾经就听过有父母,因为孩子的硬颈,不肯悔改而亲自举报,让孩子面对法律的制裁。目的就是希望孩子能有机会改过自新。

•求神帮助我们,孩子从小就要以神的真理来教导他们,并且不可以溺爱他们,以至于疏于管教,造成他“被石头打死”,那就后悔莫及了。


五、处理罪犯尸体的条例(V22-23)


22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23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

在利22:4;民6:11;9:6中说到尸体本身的不洁净。因此神要以色列民在神所赐,圣洁的土地上不能任其继续挂在木头上过夜,必须在当天就取下来。尤其是,因可憎之罪被治死的尸体,应该在被治死的当天埋葬在地,从以色列社会除去那不洁净。 而被挂在木头上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尸体被挂在天地之间意味着为天地所离弃,不仅在人的咒诅之下,更是在神的咒诅之下。

迦南地树木很多,犯罪照律法被处死的人,死后要被挂在树上示众。使百姓看见处罚的榜样以后,有所儆戒。在许多不同文化中,都对死者表示相当的尊敬,对遗体予以处理,然后埋葬。所以暴露尸体是羞辱,是刑罚,是对死人不敬的表示。在现代人看来是野蛮,残忍的举动,会引起公愤。但对罪仁慈,就是对自己,甚至是对社会人群的残忍。

•圣经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在神的律法所审判的台前,人人都有罪。人的命运都在以巴路山下,等待灭亡。但感恩我们的主耶稣,偏偏选择最残忍最羞辱的方式,为我们的罪是在十架上。神以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被挂在十架上的耶稣担当了我们罪的咒诅,为我们除掉以巴路山下的命运,使神自由的恩典能毫无阻碍临到我们身上。

•罪恶必须钉死在十架上,而且是不可姑息,不可让它在木头上过夜,而是要快快的杜绝它,叫我们能活出神的真我。


总结:


神在以色列人入迦南地前定下了这许多非常细腻的条例,为的就是希望他们进入这承受为业的地后,能谨守遵行神的道,做讨神喜悦的事,在这应许地持续蒙福。而今天,对我们这些神的儿女来说,十字架的救恩已经赐给我们了,神也赐我们地为业。愿我们负起所当负的责任,遵守神的条例,活出属神的生命。不让罪污染土地。反之,使神所赐的地为我们效力,让我们持续活在蒙福中。

陈炎明牧师


这章我们看到神公义公平的属性。祂以公平的法则,对待人、事、物:
一、血债血偿(V1-9)
二、善待战俘(V10-14)
三、面对长子(V15-17)
四、对待逆子(V18-21)
神的公义公平,都因为‘爱’!所以对每个人和每件事都要处理,而不会‘置之不理’。因为让‘不知’的罪留在大地,将带来祸害。神要每个子民都知罪悔改,活在美地蒙福!